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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年前买的玉清宫路44号的房子什么时候能给办理房产证?

93年买的。

有发票。

令人难以置信的是,17年了,就是不给办房产证!

请有关部门为群众利益考虑一下,尽快解决此类问题。

 

留言人:林老太 | 留言时间:2010-2-8 22:51:36 | 来自: 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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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名:魏从国   时间:2010-3-19 13:30:29   
留言:我叫魏从国是江苏省泗阳县人
控告江苏泗阳地方政府是老大  违法强拆无人管吗?江苏泗洪法院法官郁前昌、杜佩祥、陈虎故意颠倒黑白、违背事实,枉法瞎判!
1、我属双下岗双失业困难户,原住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众东居委会九组。2008年4月29日早上7时许,江苏泗阳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违法强拆我合法祖屋,法院作出(2009)洪行初字第0010号、第0009号判决政府强拆违法;但是政府没有官员受到处分,我们至今无法生存,过着暗无天日悲惨日子!
2、在2009洪民一初字第2593号、第2594号两民事判决书中,三位法官故意把原告的证据张冠李戴、丢三落四、含糊、笼统,其目的是达到混淆是非、违背事实。更严重的是违反了证据认定原则,认定了被告伪造原告房屋评估报告的证据。三位法官无视党纪国法,视法律如儿戏,任意践踏,请求依法查处。
控告人:魏从国、魏祥生
江苏省泗阳县驻泗部队师部礼堂院内  电话  052785283879
网名:qdmayanping   时间:2010-2-10 7:06:10   
留言:我也是附近居民,的确存在这类问题,希望政府尽快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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